一则发生在深圳的新闻,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但却值得讨论的舆情。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一男性在公交站台吸烟,引发一女性的不满。女方援引深圳禁烟的政策,要求对方停止吸烟,争执由此发生。此后,女方用手中饮料泼洒男方,并将饮料瓶丢弃路边,男方则拾起饮料瓶,掷向女方。
至此,矛盾完成了从语言向行动的转换,占据法律优势的女方报警。此后的事情,经由女方的微博发酵,这场日常冲突进入舆论场,成为引发不小争论的谈资。
禁烟是一件极具现代化意义的事情。作为世界最大的烟草消费国和生产国,中国成年男性吸烟率高达52.9%。所以,禁烟与吸烟的矛盾,往往会发生在女性和男性之间。有一些媒体将此事置于男女对立的框架进行报道和解释,模糊了禁烟最大的障碍。
因为有法律的支持,禁烟一派,尤其是女性,无论从自由角度、健康角度还是法律角度,都占据了最优的势能位,往往调门较高。因此,此事中的女方,在社交媒体上被塑造成正义正确的一方,只是手段不当,让自己落了一点下稍。
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是,当双方由口角变为动手之后,女方主动报警,希望借暴力机关的力量予以吸烟者一点震撼教育。想的很好,但忽视了国情和实际。
按照逻辑进行一下未必恰当的推演——女方因占据了法律的优势,未必愿意息事宁人,存在强烈要求按照法规进行处罚吸烟者的可能性。此等「气焰」往往会引来不快和厌恶,必须尽快压制,才能互不追究,不至于生出更多的事端。
之所以要进行这个推演,是因为必须要理解基层工作存在着诸多「不能为上级道也」的艰辛和不易。普遍性的违法,往往是因为严苛且事无巨细的法规环境。不守法是一种常态,甚至是一种文化。一旦以法的刚性处置随处可见的违法行为,势必带来极大的成本和数不清的障碍。
如果严格按照法条对每一个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取证、调查、审理,不仅「人人皆为潜在罪犯」,执法系统也会瞬间瘫痪。为了不被文书工作淹没,基于个人生存与工作压力的防御性策略会成为首选。处理那些被认为「非迫切」或者「非核心」的违规会遵循「大事化小」的原则。吸烟一事,既不迫切,也不核心,通过「拖延」来让当事人自愿放弃申诉或寻求和解,是最优选择。
而对于公众而言,由于不具备遵守法律的基本条件。试图遵守法律,反而会变得动弹不得,权衡之下,对法视若无睹或者突破限制才是必然选择。对于支持禁烟的群体来说,这是他们未曾预期到的状况。在此情状之下,法律意味的是变通,而不是秩序,只是这变通会不会有利于他们,完全是随机的,未知的。
这大概也是劝阻吸烟的女当事人最为不解的地方。冉冉升起的烟草烟雾,是真相的屏障。在未来的时日中,它将继续引发矛盾,制造争执和隔阂。下一个制止吸烟的勇敢者,如果继续单纯援引条文作为自己的护身符,吃亏就会是家常便饭。正义和正确为何屡战屡败?「不审势即宽严皆误」,攻心联中的这一句,或为最好的注脚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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