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科所引起的讨论,仍在舆论场上发酵。但遗憾的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从张继科切换到了景女士。有一众「正义感」爆棚的使者,指责记者李微敖将景女士的名字爆出,毕竟责备记者比责备司法要安全得多,这是他们狡黠之处,但也是他们愚蠢之处。因为只要回看一下李微敖的发文就能知道,他根本并未提到景女士的姓名全名,其自始至终用的是「景女士」。

景女士是受害者,但受害者却未必真的软弱。从她报警处理这一细节中,她并非人们想象的软弱。试图把受害者保护起来,隐匿起来的做法,倒像是一种「示弱」,客观上是对犯罪的纵容。按照这个逻辑,任何受害者或许都不应在法庭作证,不应得到媒体关注,因为这很可能会被「二次伤害」。这是掌握新闻伦理学皮毛的正义使者常用的理论依据,听上去很棒,但不经推敲。因为新闻伦理的功能是规范新闻,而并非禁绝新闻。如果没有新闻,新闻伦理又该在何处发挥它的作用呢?

可运用「二次伤害」理论也的确有显著的效果,这很容易就可以喝阻一部分记者,让其选题退缩到安全的范围内。与此同时,社会将进一步压缩媒体的生存空间——当然,其实本来也没有多少——从个案反思公共环境的氛围会进一步恶化。具体到这个事件中,媒体无法通过正常的报道去引导人们去探索为什么张继科没有被刑事处置这一关键问题,更无法回答此事为什么是「自诉」,而并非「公诉」。如果这一事件能够让自诉和公诉的概念深入人心,让人们相信司法是摊在阳光下而不是藏在台面下,就将是一堂极为生动成功的普法课,远比在百度上搬运法律条文的效果要好得多。

说一句诛心的话,带偏舆论的正义使者们亲手扼杀了这种可能性,我们无法指望其他人具备景女士的勇气和运气。下一次,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的时候,媒体会认为这是一件极具风险的报道选题,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媒体不再参与,记者不再介入,可只寄希望于司法,你我又有几重自信能够得到必要的救济呢?无数问题萦绕心头,受害者或将独自承受这一切,但记住,这不会再是媒体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