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结婚往往被看做一个人真正成熟的标志。

如果你仔细回忆,在你参加过的许多婚礼上,新人的长辈们常常会这么叮嘱:

成家了,长大了,不能再像在自己家里那么任性了!

太任性会怎么样?长辈没有细说。但我曾听见感情破裂,正在闹离婚的人这么和我抱怨过:

他/她太任性了,像一个孩子一样,不仅不包容,事无巨细需要照顾,太累了。

但面对这样的诉苦,粥爷往往也还是在「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的指导思想下,劝道:

别冲动,想清楚了再说。

可俗话说的好,清官难断家务事。就算是包拯和海瑞再世,恐怕也无法将夫妻二人的恩怨解剖清楚,判的明明白白。

粥爷觉得,这世间有些事,不能想的太明白,想明白了,这婚可能就离不成了。本是两个人的事,想得多了,动机就不单纯了。痛苦的婚姻对两个人来说,其实都是煎熬,明明可以快刀乱麻,民政局走一趟,就一拍两散,各自解脱,也算是人生快事。

但以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很可能在收到你的离婚申请时,会告知你,必须「想想静静,30天后再来办手续」。

粥爷要提醒你,这并不是民政局的同志笃定你的离婚对象名字叫静静,而是在要求离婚的人们,必须经历30天的冷静期,才能拿到那张离婚证,真正结束痛苦。这种痛苦到底有多深,旁人可能很难体会。但若是让粥爷我和最讨厌和恐惧的人,一起过30天,恐怕比30年还要漫长难熬。

我们用了极长的时间,极大的代价,告诉人们,婚姻是自由权利之一,除自己以外,谁也不能替你做主。但是,我们现在却突然告诉大家,要结束婚姻并不是那么简单,至少你要能够再忍耐30天。

粥爷觉得,这种做法简直是对过去民政局「打印机坏了没法办手续的优秀经验」的侮辱。

我们到底是有多不成熟,连离不离婚都需要别人帮着多考虑一次。但多给30天,难道就能挽救已经破裂的感情,拯救不断上升的离婚率和不断下降的生育率吗?更别提30天的时间也足够让别有用心的人,用尽一切的手段,达成自己的目标。

这无疑是一种桃花源式的幻想。越来越复杂的退出机制,将极大程度消解人们缔结婚姻的积极性,总有人会因为未来可能遭遇的麻烦和高昂成本,而选择放弃。

这就好比,当粥爷我发现一个极其好玩的游戏在注销账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号、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的时候,你觉得粥爷是会继续注册,还是转过头找一个要求没那么高游戏?找个乐子而已,犯得着这么认真么?

但有人也许会说,婚姻就是这么一个必须认真的事。这话倒是对的,婚姻关系的建立和结束,其实都是绝大多数人经过理性思考后的结果。所谓冲动的比例,绝对不是主流。冲动结了婚,可以离嘛。同理,冲动离了,可以复婚嘛,谁拦着你了呢?

古人说,事缓则圆。但在婚姻这个领域,粥爷我旗帜鲜明支持想结就结,想离就离,来去自由。

如果真有人对别人的婚姻自由横加干涉,在过去,粥爷会建议你要么甩他两耳光,要么就求助警察叔叔。

但是,现在,如果是民政局离婚窗口的同志拦着你,粥爷就不敢这么建议了。毕竟,法律就是法律,你必须遵守。按照分析法学的观点,即便法律是不道德的或不正义的,但只要是「合法」地制定的,仍应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偶尔机智的粥爷还是能给着急离婚的你支一招。

你可以走到民政局的大门,焦急地向四周张望一下,很快,一定会有人迎上来问你:

要号吗?今天就可以离婚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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